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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志宇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电话010-57768018
电子信箱investor@centek.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51,617,787.16764,975,280.042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241,899.1312,121,740.412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904,878.358,133,093.1234.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4,922,062.53112,060,303.68-5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20.016125.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20.016125.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0.72%0.1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386,905,834.743,455,089,205.24-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14,702,365.491,699,471,784.030.9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0,07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78%209,213,228质押124,101,40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7%55,500,355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06%23,029,10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90%14,306,701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1.27%9,572,717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国有法人0.66%5,000,0005,000,000
周爽境内自然人0.58%4,374,021
程鑫境内自然人0.38%2,882,321
焦杨境内自然人0.34%2,581,774
林飞燕境内自然人0.34%2,552,1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飞燕(第十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5,111,828股。 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500,355股。 3、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4,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815,108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予以假释及正式获释的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晚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获悉,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先生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详见2020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0-055)。2021年2月16日,公司获悉黄光裕先生的假释考验期已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且已正式获释(详见2021年2月17日,公告编号:2021-006)。

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0年7月21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于2020年8月11日,将其中的44,10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雪松信托;2021年5月27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1年5月2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告编号:2021-03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美控股质押数量为124,101,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8%。

3、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事宜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秦勇教授团队与军事医学研究院李松、钟武团队在国际上首创了以仿生合成的方式、通过对不对称氢化和去芳香化氧化偶联关键技术的突破,实现了羟考酮、可待因及相关吗啡类药物的高效合成。该关键技术的突破,揭示了仿生合成方式在吗啡类药物工业生产中所具有的巨大潜在价值。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四川大学承诺以非吗啡物质为起始物料合成吗啡类药物相关技术与专利,只独家与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合作,合作范围具体如下:

(1)以多取代苯乙酸等非吗啡类物质合成吗啡类化合物的平台技术。

(2)吗啡类药物与类吗啡样物质合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天然产物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半合成品种羟考酮、羟吗啡酮、纳洛酮、纳曲酮、纳美芬、纳布啡、氢吗啡酮、氢可酮等。

(3)合作区域:中国境内/国际。(详见2021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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