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钢设备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6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和国内信用证业务,授信有效期36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48个月。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的《保证合同》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人民币9,6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证券代码:000928 |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 公告编号: 2019-60 |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注册资本:24.5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4.68亿元 | 165.66亿元 |
负债总额 | 116.30亿元 | 124.50 亿元 |
净资产 | 38.38亿元 | 41.16亿元 |
2018年度(经审计) | 201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83.67亿元 | 60.75亿元 |
利润总额 | 6.09亿元 | 3.59亿元 |
净利润 | 4.10亿元 | 2.74亿元 |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 | |
中钢集团 | |
中钢股份 | 中钢资产 | |||
中钢国际 | |
中钢设备 | |
100% | |
100% | |
99.38 | % | ||||
100%
0.62%
0.62%
1 | 8.77 | % | |
32.33 | % | |
3.50 | % | |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中钢设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7.17亿元(含上述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99%。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与厦门国际银行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