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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3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53
                                            201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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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丹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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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301,258,578.02      2,112,915,500.77        12,554,978,151.28              -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9,793,919.44       372,853,920.37          1,840,708,810.52             -37.5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23,413,563.70                 7.39%         8,290,433,833.50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10,494.62                 612.53%           72,124,054.27            750.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0,864,321.19                 153.83%         -180,876,522.55             45.0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5,254,931.2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612.44%                    0.1407          75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612.44%                    0.1407          75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582.22%                    3.74%           755.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38,633.95   固定资产处置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原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
                                                                           2,986,731.2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限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2014 年 1-7
                                                                         342,251,139.49
    损益                                                                                    月的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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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74,954.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214,888.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35,994.31
    合计                                                              253,000,576.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说明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产)
签订了《重组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中钢股份所持有的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
设备)99%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交易价格高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中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
同时,公司向中钢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钢设备1%股权。此外,公司以询价发行方式按不低于8.80元/股向不超过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规模的25%。
      2014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22次会议审核,公司上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2014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659号)。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已经交割过户,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新增股份
229,696,397股已于2014年10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公司与中钢设备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
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
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及吸收合并,在合并当期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
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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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二)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上年同期(2013 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三)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上年同期(2013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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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02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中钢股份
                    国有法人           44.03%      225,701,248       225,701,248   质押             112,850,624
    有限公司
    中国中钢集团
                    国有法人           25.56%      131,025,539                     质押              65,512,770
    公司
    方勇全          境内自然人          0.94%          4,826,538
    中钢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0.78%          3,995,149       3,995,149   质押               1,997,574
    有限责任公司
    许建峰          境内自然人          0.23%          1,181,212
    何芳            境内自然人          0.21%          1,065,550
    俞远琼          境内自然人          0.20%          1,03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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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润经济发展
                       国有法人             0.19%         948,398
    有限责任公司
    陈波               境内自然人           0.16%         828,200
    梁伟清             境内自然人           0.15%         770,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31,025,539    人民币普通股    131,025,539
    方勇全                                                              4,826,538    人民币普通股        4,826,538
    许建峰                                                              1,181,212    人民币普通股        1,181,212
    何芳                                                                1,065,550    人民币普通股        1,065,550
    俞远琼                                                              1,037,199    人民币普通股        1,037,199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48,398   人民币普通股         948,398
    陈波                                                                   8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828,200
    梁伟清                                                                 770,4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400
    何祥福                                                                 686,438   人民币普通股         686,438
    梁伟新                                                                 680,910   人民币普通股         680,910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责任公司是其一致行动人。其他上述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说明
                                     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
    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俞远琼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合计 1,037,199 股。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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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由年初的11.17亿元下降到5.79亿元,下降了48.13%,公司的期末资金减少;
2、应收票据由年初的3.33亿元下降到1.69亿元,下降了49.09%,公司期末归集的票据减少;
3、应收账款由年初的49.32亿元增加到64.45亿元,增加了30.68%,由于本期结算的垫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增加,公司应收账
款相应增加;
4、预付账款由年初的14.11亿元增加到20.98亿元,增加了48.67%,主要是公司为推进在手重点项目的执行,按照工程进度
支付的款项;
5、应收股利由年初的1,350.74万元增加到3,577.55万元,增加了164.86%,主要是公司参股的公司本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引
起的增加;
6、存货由年初的32.25亿元减少到11.87亿元,减少了64.29%,主要是本年度的工程项目结算导致存货减少;
7、固定资产由年初的5.89亿元减少到0.87亿元,减少了85.26%,主要是重组置出固定资产年初为5.41亿元,期末全部置出;
8、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减少的原因同固定资产。置出的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期初分别为517.42
万、210.67万元、7,519.31万元;
9、短期借款由年初的28.16亿元减少到8.32亿元,减少了70.46%,主要原因一是置出资产期初短期借款为13.49亿元,置出
后为零,二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由于还贷,短期借款由年初的14.67亿元减少到8.32亿元;
10、预收账款由年初的27.65亿元增加到44.73亿元,增加了61.78%,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账款中含工程结算大于工程施工金
额为27.79亿元,除此金额之外期末预收账款为16.93亿元;期初置出资产的预收账款为0.29亿元,期初预收账款中含工程结
算大于工程施工金额为9.21亿元,除此前述两笔金额之外期末预收账款为18.15亿元;
11、其它应付款由年初的2.75亿元增加到5.72亿元,增加108.18%,主要是按照公司重组方案的过渡期损益安排,需要补偿
中钢股份6.79亿元,期末余额主要是尚未支付中钢股份上述款项;
12、股本由年初的2.83亿元增加到5.13亿元,增加81.19%,主要是公司向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增发的股份;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为-9.61亿元,本期为2.35亿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采购,使之与工程进度相
匹配,采购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为6.21亿元,本期为-6.26亿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债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7月7日获得证监会核准的通知,于2014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
了披露。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9月2日完成了资产过户手续,于201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
披露。
3、公司根据重组后的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审议,于2014年9月23日向深交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请示;深交所审核批准
后于2014年9月30日起撤销对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4、公司收到本公司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其于2014年9月22
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分别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质押。公司于2014
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5、公司2014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及新增股份上市事项。公司重组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对2013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14年三季度利润大幅上涨,实现扭亏为盈。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25
    会核准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过户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30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及新增股份上市     2014 年 09 月 17 日                      巨潮资讯网
    股权质押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45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14 年 09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46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关于商标许
                                                      可的承诺。中
                                                      钢股份承诺:
                                                      (1)除非在
                                                      《商标许可
                                                      协议》有效期
                                                      届满前,双方
                                                      协商一致对
                                                      《商标许可
                                                      协议》条款进
                                                                                         《商标使用
                                                      行变更或终       2013 年 07 月                    未发生违反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中钢股份                                          许可协议》的
                                                      止《商标许可     11 日                            该承诺情形
                                                                                         有效期内
                                                      协议》,《商标
                                                      许可协议》有
                                                      效期自动续
                                                      展 3 年,在续
                                                      展期限内,中
                                                      钢设备可以
                                                      使用或授权
                                                      中钢设备控
                                                      股子公司使
                                                      用许可商标。
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果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目的
                                                   (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商
                                                   标许可备
                                                   案),双方需
                                                   要重新签署
                                                   《商标许可
                                                   协议》(除许
                                                   可期限外,
                                                   《商标许可
                                                   协议》其他条
                                                   款不变),中
                                                   钢股份将和
                                                   中钢设备及
                                                   时重新签署
                                                   《商标许可
                                                   协议》;(2)
                                                   在《商标许可
                                                   协议》有效期
                                                   内,如任何许
                                                   可商标的注
                                                   册期届满,中
                                                   钢股份将根
                                                   据适用法律
                                                   的规定,在届
                                                   满前及时办
                                                   理注册续展
                                                   手续。在《商
                                                   标使用许可
                                                   协议》的有效
                                                   期内,中钢设
                                                   备有权按照
                                                   协议的约定
                                                   使用该等商
                                                   标。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中
                                                   钢股份承诺                      自股份上市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本次以资产                      之日起 36 个
                                                                   13 日                          该承诺情形
                                                   认购的股份                      月
                                                   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
1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6 个月内不
                                                   转让。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中
                                                   钢资产承诺
                                                   本次以资产                     自股份上市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资产      认购的股份                     之日起 36 个
                                                                  13 日                          该承诺情形
                                                   自该等股份                     月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关于保持中
                                                   钢吉炭独立
                                                   性的承诺。
                                                   中钢集团承
                                                   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集团      保证与上市                     长期有效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公司做到人
                                                   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
                                                   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
                                                   关于保持中
                                                   钢吉炭独立
                                                   性的承诺。
                                                   中钢股份承
                                                   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保证与上市                     长期有效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公司做到人
                                                   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
                                                   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中钢集团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集团                                     长期有效
                                                   承诺如下:1、 13 日                           该承诺情形
                                                   中钢集团承
                                                   诺在行业发
1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展规划等方
                                                   面将根据国
                                                   家的规定进
                                                   行适当安排,
                                                   确保中钢集
                                                   团及其附属
                                                   企业(指中钢
                                                   集团下属控
                                                   股或其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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