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各位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监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