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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物进出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 简 称 : 河钢资源股 票 代 码 : 000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联 系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智慧山东塔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违约处置被动减持)签 署 日 期 :2022年 6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进出口”)在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钢资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河钢资源、上市公司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违约处置被动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3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403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亭
注册资本280,487.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12754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不含水泥)、木材、汽车、食品工业原料、纸张、矿产品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加工、销售生铁、铁合金、铁粉、锰矿;咨询服务;煤炭、焦炭、燃料油380#(闪电>61℃)、燃料油180#(闪电>61℃)、燃料油4#(闪电>61℃)、生物燃料油(闪电>61℃)的批发、零售;委托加工焦煤、焦炭;自有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来料加工;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5-11-01 至 2025-10-31
股东天津融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智慧山东塔
通讯方式231907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4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常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1张志亭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国天津市南开区横江路华宁南里12号楼4门62号
2贾勇锋董事中国河北区狮子林大街北岸华庭1号楼1门603
3连勇董事中国天津市河西区圣德园1-2-1002
4王健董事中国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12号清华园C座603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违约处置被动减持河钢资源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河钢资源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983,719 股,减持股票金额以证券公司对于天物进出口享有的债权总额 180,503,182.48 元为限。(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河钢资源62,50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处置,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质押的河钢资源股票4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5%。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1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处置,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质押的河钢资源股票2,889.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69%。

2022年6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处置,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质押的河钢资源股票447.70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9%。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62,50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持有河钢资源28,661,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持有河钢资源28,661,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全部为流通股,其中28,659,543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

情况

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河钢资源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物进出口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物进出口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亭日期:2022年 6 月 3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2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
股票简称河钢资源股票代码000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40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予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62,501,139股 持股比例:9.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28,661,682股 变动比例:5.18% 变动后持股比例:4.3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6月2日 方式:违约处置,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不适用此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不排除因违约处置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亭

填表日期:2022年 6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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