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11元。截至2014年11月19日止,公司实际己向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32,673股,募集资金总额796,949,997.03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3,949,997.03元,己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3001685151059799999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账号为175197888888的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349,99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8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9,204,593.82元,其中:2014年12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投入资金共计189,693,502.31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558,012.05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567,878.6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090,329.06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612,783.75元,2019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82,088.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万元,现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7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300.00万元,其中9,880.00万元用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用于建设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4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佳电、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实施。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下属子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097.75万元(含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18,969.35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其中:
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14,332.76万元(143,327,614.11);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9,764.99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已出售。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佳电股份实施。截止2019年6月30日,下属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22.71万元,其中: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金额1,796.05万元(17,960,495.85元);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金额2,026.66万元(20,266,630.97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3、使用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7,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2015年7月1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9,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00万元。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9年6月末,公司未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暂时流动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3,461.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已使用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00.00万元。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11月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9,88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募集资金19,4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使用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61.38万元。2018年公司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于2018年6月将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371.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5月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19,4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253.37万元。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5,030.71万元尚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29日)内滚动使用。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购买18笔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3月10目,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6年3月10日-2017年3月10日)内滚动使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00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1,660,100.64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42,048,351.54元,其中:2014年度235,838.76元、2015年度12,199,549.62元、2016年度12,031,097.18元、2017年度14,194,244.99元、2018年度2,873,572.86元、2019年半年度514,048.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佳电,故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苏州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电,故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天津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屏蔽电泵生产
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故本公司、海通证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开立)的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结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23001685151059799999)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结算利息人民币共计13,833.37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海通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苏州佳电开立)的注销情况
苏州佳电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2201997346051503805),为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支出账户,该账户资金来源为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3001685151059799999)转入,共计转入募集资金19,696.1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收益共计68.8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该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苏州佳电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海通证券、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津佳电开立)的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已被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摘牌,北京产权交易所于2018年8月9日出具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业已实施完毕,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的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
0302085529100015984)为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工程支出账户,该账户资金来源为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75197888888)转入,该账户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4,332.76万元,其中产生的收益共计22.5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天津佳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海通证券、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23001685151059799999 | 333,949,997.03 |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175197888888 | 450,000,000.00 | 50,296,973.1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32201997346051503805 | ---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 0302085529100015984 | --- |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 | 173975086080 | --- | 活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 | 23001685151050513110 | --- | 5,419.85 | 活期 |
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 | 1276013594286288 | --- | 4,756.39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 23050168515100000415 | 31,292,063.83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172736858050 | 30,060,887.44 | 活期 | |
合计 | 783,949,997.03 | 111,660,100.64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6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68.21万元,其中:
1、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万元,2018年度变更为15,700.00万元。截至2018年度,实际投入金额14,332.76万元,2019半年度未投入,进度为计划的91.29%。该项目已出售。
2、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695.00万元,变更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73.62万元,截至2018年度,实际投入金额19,764.99万元,2019半年度未投入,投入进度为计划的100.46%。
3、佳电股份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金额1,796.05万元,2019半年度投入272.03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
36.65%。
4、佳电股份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8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金额2,026.66万元,2019半年度投入196.18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
40.70%。
5、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7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33,253.37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3,833.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天津佳电募投项目19,4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5,030.71万元尚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78,13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173.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3,133.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5.2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45,000.00 | 15,700.00 | 14,332.76 | 91.29% | 延缓项目 | --- | --- | 是 | |
2、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4,695.00 | 19,673.62 | - | 19,764.99 | 102.46% | 2015年9月 | 1,385.08 | --- | 是 |
3、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4,900.00 | 272.03 | 1,796.05 | 36.65% | 2019年1月 | ||||
4、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4,980.00 | 196.18 | 2,026.66 | 40.70% | 2019年1月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32,881.38 | - | 33,253.37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9,695.00 | 78,135.00 | 468.21 | 71,173.8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银行定期存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财产品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79,695.00 | 78,135.00 | 468.21 | 71,173.8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公司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于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生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于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11月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石化、钢铁、煤炭等多个下游行业产能过剩,项目停建、缓建严重,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11月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终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于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9,880.00万元用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11月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分别转给天津及苏州,以总额18,400万元对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11,049.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以总额8,000万元对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2,919.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以及500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14年11余额30日公司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89,69.35万元,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518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9年6月末,公司未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公司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于2018年6月将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371.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6月末,公司未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