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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8年3月12日,职工监事闫红女士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于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补选张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2018年10月24日,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提交辞职申请;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刘汉成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2018年11月14日,郭寅先生的辞职生效。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

生、监事马春海先生、职工监事张宏伟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时间议案
七届十五次会议2018年2月5日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七届十六次会议2018年3月16日1.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 《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9.审议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 《2017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议案。
七届十七次会议2018年4月17日1.审议关于《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七届十八次会议2018年6月8日1.审议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议案。
七届十九次会议2018年8月6日1.审议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届二十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1.审议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三、监事会的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二)对财务活动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

3.审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七届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11月14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要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对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履行了监督职能,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年,公司监事能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发挥了积极的督导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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