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本次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事宜可规避与天
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风险,产能扩建风险,
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
意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