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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 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传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聂传波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聂传波,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2 年 10 月,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局、党委办公室副主
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副主任、
证券法务部部长助理兼资本运营处处长。
    聂传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传波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
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聂传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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