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
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
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
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公司 1 号楼 527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