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0年7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0年7月2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向青岛海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满足本公司海外投资需求,提高项目资金到位效率,同时提高本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同意本公司与青岛海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青岛海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总额5700万美元,借款期限24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