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9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9年9月1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Johnson Controls-Hitachi Air Conditioning Holding(UK) Ltd.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修改稿)》(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附件: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相关文件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Johnson Controls-Hitachi Air Conditioning Holding (UK) Ltd.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交易上限公平合理。
二、《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修改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的《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防范措施具体明确,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金泉 钟耕深 张世杰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