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公告编号:2026-01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未有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玉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88人,代表股份608,591,96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5%。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87名,代表股份553,168,507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9.78%。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名,代表股份55,423,461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2.06%。
上述出席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72,851,73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4人,代表股份35,740,23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此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序号 | 普通决议案 | 股份类别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
| 1.00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合计 | 606,115,177 | 99.5930% | 2,344,202 | 0.3852% | 132,589 | 0.0218% |
|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 | 89,356,507 | 97.3029% | 2,344,202 | 2.5527% | 132,589 | 0.1444% | ||
| A股 | 552,563,905 | 99.8907% | 505,102 | 0.0913% | 99,500 | 0.0180% | ||
| H股 | 53,551,272 | 96.6220% | 1,839,100 | 3.3183% | 33,089 | 0.0597% |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 2.00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 | 合计 | 607,849,876 | 99.8781% | 593,202 | 0.0975% | 148,890 | 0.0245% |
|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 | 91,091,206 | 99.1919% | 593,202 | 0.6460% | 148,890 | 0.1621% | ||
| A股 | 552,426,605 | 99.8659% | 593,102 | 0.1072% | 148,800 | 0.0269% | ||
| H股 | 55,423,271 | 99.9997% | 100 | 0.0002% | 90 | 0.0002% |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 序号 | 特别决议案 | 股份类别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 | 票数(股) | 占有表决 | |||
| 权股份的比例(%) | 权股份的比例(%) | 权股份的比例(%) | ||||||
| 3.00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合计 | 608,115,978 | 99.9218% | 381,600 | 0.0627% | 94,390 | 0.0155% |
|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 | 91,357,308 | 99.4817% | 381,600 | 0.4155% | 94,390 | 0.1028% | ||
| A股 | 552,692,707 | 99.9140% | 381,500 | 0.0690% | 94,300 | 0.0170% | ||
| H股 | 55,423,271 | 99.9997% | 100 | 0.0002% | 90 | 0.0002% |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注:上述投票比例结果若出现各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1项、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特別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条的要求,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智马龙飞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