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项目
1.低值易耗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公司以往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即在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等到报废时再摊销另一半。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办公用品,2021年末科目余额为86万元。
本次变更将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改为“一次转销法”,即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
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拟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如下:
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2-40 | 3-5 |
机器设备 | 5-14 | 3-5 |
电子设备 | 4-14 | 3-5 |
运输设备 | 5-12 | 3-5 |
其他 | 4-60 | 3-5 |
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2-40 | 3-5 |
机器设备 | 5-14 | 3-5 |
电子设备 | 4-5 | 3-5 |
运输设备 | 5-8 | 3-5 |
其他 | 4-60 | 3-5 |
本次变更对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其中: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4-14年调整为4-5年,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12年调整为5-8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在2022年度摊销在用低值易耗品余额86万元,增提在用固定资产折旧73万元,增加成本费用共计15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