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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 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189,519,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87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187,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44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1,54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41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名,代表股份1,54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名,代表股份1,54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4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89,506,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4,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5%;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189,500,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29,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22%;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189,506,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4,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5%;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89,506,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4,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5%;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同意189,506,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4,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5%;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9,506,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5,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7,977,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62%;反对1,531,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8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75%;反对1,531,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2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

14、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郭东劭先生、刘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非独立董事徐志豪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2,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31,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14%。表决结果:徐志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非独立董事杨健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67%。

表决结果:杨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非独立董事黄海燕女士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35%。

表决结果:黄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非独立董事许兵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34%。

表决结果:许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非独立董事郭东劭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2%。

表决结果:郭东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非独立董事刘文君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5%。

表决结果:刘文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徐波先生、刘欣女士、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独立董事徐波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2,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31,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7%。

表决结果:徐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独立董事刘欣女士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89,500,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67%。

表决结果:刘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67%。

表决结果:金官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叶维列先生、彭家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01 :监事叶维列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2,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3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14%。

表决结果:叶维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6.02 :监事彭家虎先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500,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9,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28%。

表决结果:彭家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朱彦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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