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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南宁糖业股票代码0009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滕正朋李辉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传真(0771)4910755(0771)4910755
电话(0771)4914317(0771)4914317
电子信箱zqb911@sina.comzqb911@sina.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报告期内的重大变化,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披露原因、影响及对策。

公司的主营产品白砂糖主要用于食品、医药、化学及生物工业。主要客户包括海天味业、加多宝、娃哈哈等需求量大、信誉好的大型食品饮料企业和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糖的专业经销商。报告期公司榨蔗量361.39万吨,生产机制糖为46.26万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机制糖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所处行业为制糖行业,制糖行业具有自己特有的生产特点,一般情况当年11月至次年4月为榨季生产期。根据2019年2月24日广西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提出放开蔗价,从2019/2020榨季起全面推行订单农业,蔗农和糖厂双方签订订单合同,甘蔗收购价格按自治区政府订单农业的要求走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充分尊重种植主体和制糖企业的自主权,由双方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明确糖料蔗收购价格、收购范围等,鼓励糖料蔗收购按质论价。公司主要原材料甘蔗来源于公司与蔗农签订的订单合同蔗区,包括南宁市六城区、武鸣区、宾阳县等甘蔗种植户。 报告期公司机制糖的销售仍维持经销商为主、终端为辅的经营模式。公司糖的销售为现货交易,价格随行就市,采取顺价销售方式,公司主要参考郑州白糖期货、南宁、柳州等主要食糖交易市场的现货价格、广西主要产糖集团的销售价格综合确定。同时公司针对市场变化灵活运用,采取与战略客户通力合作,保持重要客户良好关系,加强新客户的开发,以稳定市场份额。

2、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地位。 食糖既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也是食品工业及下游产业的重要基础原料,与粮、棉、油等同属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我国食糖消费量的增长速度近年超过生产量的增长速度,成为亚洲乃至世界消费增长潜力最大的食糖市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习惯的转变和消费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农村食糖消费的增加,未来我国的食糖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增长潜力。此外,我国食品工业、饮料业、饮食业等用糖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我国食糖工业消费的稳步上升。随着制糖行业逐步向优势地区集中和转移,我国的产糖省区数量逐渐减少。广西是我国最大的原料蔗和蔗糖生产省份,糖料蔗种植面积、原料蔗和食糖产量均达到全国总量的60%左右。广西作为全国重点糖业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区位、资源、政策优势,紧紧抓住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力推动糖业快速发展。目前,甘蔗产业已成为广西农业生产的优势特色产业,也成为广西经济的支柱和中国糖业的支柱。 我国食糖生产整体上体现出“增产-降价-减产-涨价-增产”的周期性特点。食糖和糖料的产量会受到上年食糖价格的影响,当上年食糖价格上升或是高企时,在

高糖价的刺激下,蔗农会增加种植面积和资金投入,导致当年食糖产量大幅增加;与之相反,在上年食糖价格下降或处于低谷时,蔗农会减少投入甚至改种其他农作物,导致当年食糖产量下降并带来食糖价格的回升。报告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全球食糖消费需求下降,2020年行业处于糖价下滑探底期。 总体来看,受生活水平提高、饮食习惯改变和食品工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未来中国的食糖消费还将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目前,公司食糖销售区域遍布全国各地,公司产品在广西的市场占有率为9.1%,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为5.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547,407,201.643,662,949,804.03-3.15%3,598,250,67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49,667.2531,891,158.4937.50%-1,363,041,77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213,242.53-569,558,938.5484.86%-1,445,849,73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4,061,398.85551,456,229.5073.01%395,242,458.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040.00%-4.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040.00%-4.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19%59.02%-11.83%-189.44%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5,824,780,347.815,341,962,444.359.04%5,816,215,82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253,837.8970,991,002.3070.80%37,996,623.3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60,853,298.631,540,065,779.23950,946,480.52295,541,64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88,364.4328,079,876.561,423,770.482,257,65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74,085.3532,732,481.09-10,854,221.45-92,817,41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088,533.51293,670,851.83201,906,926.45843,572,154.0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78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64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70%76,813,828质押38,406,914
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8.50%59,954,972质押29,977,486
蒋理境内自然人5.00%16,197,812
易鑫境内自然人1.31%4,261,000
王继光境内自然人0.63%2,040,000
李文国境内自然人0.52%1,680,500
殷实境内自然人0.36%1,18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周期优其他0.32%1,026,300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建琴境内自然人0.28%900,000
金丕川境内自然人0.26%833,98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广西农投集团及南宁振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广西农投集团与南宁振宁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7南糖债1142762017年12月08日2020年12月08日50,0006.5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7南糖021142842017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18日30,0006.50%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发行的“17南糖债”和“17南糖02”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出具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南糖债”和“17南糖02”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南宁糖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维持“17南糖债”和“17南糖02”信用等级为A+。(详见公司2020年6月12日在深交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南糖债”和“17南糖02”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期变动率
资产负债率95.64%97.26%-1.62%
EBITDA全部债务比10.49%9.15%1.34%
利息保障倍数2.591.8738.50%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面对新冠疫情冲击肆虐,在甘蔗产量下滑,食糖进口放开,糖价大幅下跌,蔗区划分打破,甘蔗外流严重等困难和复杂的行业形势下,公司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科学谋划复工复产,在逆境中抢抓发展新机遇,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围绕“降本增效保盈利”核心工作,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始终,采取了全面实行双高基地社会化经营、严控甘蔗基地投入、降低期间费用、处置不良资产等一系列措施,疫情之下又抢抓机遇跨界转产防疫用品,拓宽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了制糖产业与非糖产业两翼齐飞的格局,实现了“两条腿走路”,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功实现了“摘星脱帽”,解除股票退市风险,重回发展正轨。2020年,公司先后荣获

金质量·抗疫贡献奖、全国糖业扶贫突出贡献奖、全国糖业科技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一)统筹兼顾,切实抓好生产经营。2020年,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两手抓,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报告期公司榨蔗量361.39万吨,生产机制糖为 46.26万吨,产糖率12.80%,制糖成本大幅降低,实现了大幅减亏;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销售政策执行,在不同阶段采取灵活方式和顺价方式结合,尽量避开不同阶段糖价剧烈波动带给公司销售的冲击。2020年公司食糖销售量

54.29万吨,食糖销售量比2019年增加11.5万吨,均价比去年上涨了90.9元/吨。公司糖的销售区域遍布全国各地,公司产品在广西的市场占有率为9.1%,与2019年的市场占有率相比基本持平,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为5.2%。 (二)补齐短板,夯实甘蔗发展基础。2020年,公司着重抓原料蔗发展工作,通过补短板降成本,将20多万亩双高基地全部实现社会化经营,提高了甘蔗种植效率及专业性,化解了土地租金重大支付风险,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公司始终牢记社会责任,及时兑付了农民甘蔗款,确保蔗农收入。 (三)抢抓机遇,打造经济新增长点。公司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科学谋划复工复产,紧紧围绕“降本增效保盈利”的年度经营目标,审时度势抢抓疫情商机,利用控股子公司侨虹新材、舒雅公司产业技术优势,“跨界”研发生产防疫用品,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了“南糖力量”。其中,侨虹新材填补了广西生产医疗级熔喷无纺布的行业空白,舒雅公司50万只口罩分别交付给自治区政府及东盟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收储单位。侨虹新材、舒雅公司还被列为广西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并获得欧盟、美国的出口许可证。拓宽了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四)实施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持续发展。报告期,公司全力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以改革提效率、增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瘦身强体”目标。基本建立起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体系,以及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担当实干,实现 “摘星脱帽”。公司领导班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坚韧的意志、坚定的信心、扎实的作风,狠抓降管理费用、降生产成本、降人力资源成本的“三降”工作,以及做好对标增效、项目增效、融资增效的“三增”工作,使“降本增效保盈利”中心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解除退市风险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摘星脱帽”目标。同时,公司还按时足额兑付了8亿元的公司债券,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 (六)齐心协力,打好安全环保持久战。报告期,公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现了公司内死亡事故为零、重大中毒、重伤事故为零;公司内火灾事故为零;公司内重大交通事故为零;公司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倒塌事故为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巩固率达100%;轻伤事故率小于3‰的安全工作目标;以及废水、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外排水、烟气排放指标合格率100%;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率100%的环保目标。 (七)勇担责任,助力扶贫攻坚工作。报告期,公司通过产业帮扶、电商扶持、消费扶贫、接收就业等多种扶贫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公司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捐赠口罩等活动,及时把关怀送到贫困户手中。同时公司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帮助贫困村拓宽销售渠道,为帮扶贫困村销售桑果酒、黄豆、黑豆、土鸡等产品,助推扶贫产业发展,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总之,报告期,公司在面对疫情冲击和整个制糖行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的形势下,在逆境中抢抓发展新机遇,改革发展不仅成效显著,而且迈出了转型发展的坚实步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自产糖2,290,735,211.221,996,762,899.9112.83%-22.20%-29.49%9.0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莫菲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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