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中《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有利于减少环江远丰公司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以挂牌底价不低于该资产净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挂牌转让,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陈永利 孙卫东
许春明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