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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7月6日(周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264,770,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4,763,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10,00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张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129,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6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928,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反对64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张晶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416,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215,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4,770,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569,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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