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骏张淼洪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