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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太湖之星会议中心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胡雄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

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及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监事会同意该项《整改报告》。监事会将严格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430004号)。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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