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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2年6月

重要声明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4月30日对外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7月13日正式更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0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第六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 ...... 13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九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19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2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代码:16景峰01,代码112468.SZ。

四、发行主体: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8.0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3年末及第4年末

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发行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3.78%。

(二)起息日、付息日

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于2019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召开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召集本期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修改了债券期限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4年末增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八、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无担保。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81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50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九、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十、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调降至CCC,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 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CC,将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所约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主体及“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移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并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事项,于2021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事项,于2021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2020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的事项,于2021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A,并将主体和债项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事项,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并将主体和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事项,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相关风险事项(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及逾期对外担保、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等)

以及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的情况,于2021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并将主体和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事项,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16景峰01”增信措施发生变更的

事项,于2022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

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2021年度预计亏损的事项,于2022年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以及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于2022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于2022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16景峰01”

增信措施发生变更以及发行人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事项,于2022年5月11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景峰医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叶湘武注册资本:人民币87,977.4351万注册地址:湖南省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天岳大道4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

二、发行人2021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景峰医药是一家专注医药健康产业的企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并涉足医药投资领域。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1,1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60%;实现营业利润-13,589.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7.91%;实现净利润-20,16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82.55%。

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暨发生损失的公告》,经过景峰医药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376.8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376.89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损益,相应减少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10,376.89万元。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内景峰医药确认投资收益24,932.12万元,主要来源为:处置江苏璟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泽生物”)

24.7180%股份,确认投资收益26,189.07万元;处置子公司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60%股份(以下简称“联顿医药”),确认投资收益-1,253.80万元。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分产品的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分产品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注射剂49,002.6514,200.9971.02%7.99%44.73%-7.36%
固体制剂7,878.753,175.1359.70%-38.90%-27.34%-6.41%
其他(乳剂、医疗服务等)23,559.1912,603.9646.50%38.32%17.76%9.34%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79,229.95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33.37%;总负债为146,456.90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28.62%;净资产为32,773.05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48.65%。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计179,229.95269,001.40-33.37%
其中:流动资产67,750.94102,187.73-33.70%
非流动资产111,479.01166,813.67-33.17%
负债合计146,456.90205,183.57-28.62%
其中:流动负债136,108.37185,866.54-26.77%
非流动负债10,348.5319,317.03-46.43%
所有者权益合计32,773.0563,817.83-48.6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638.9852,003.16-41.08%
少数股东权益2,134.0711,814.67-81.9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81,118.3587,791.86-7.60%
营业利润-13,589.24-112,360.5387.91%
利润总额-15,544.02-115,191.8686.51%
净利润-20,163.90-115,530.778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66.02-106,851.4984.6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83.46-27,168.42145.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65.5244,271.92-3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26.30-41,471.956.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7.13-24,571.01103.73%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景峰医药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以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停牌公告》,“16景峰01”应于2021年10月27日兑付本金387,683,200.00元和利息29,076,240.00元。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经景峰医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16景峰01”自2021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报,报告期末存在有息债务逾期的情况,逾期金额为9,490.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债务类型债务本金逾期金额处置进展
短期借款4,0004,000截至发行人2021年年报的报出日,景峰医药已与工商银行贵阳云岩支行达成贷款重组意向,并积极推进相关事宜。
短期借款5,490.355,490.35截至发行人2021年年报的报出日,本公司已偿还4,000.00万元,同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已同意将剩余贷款本金1,490.36万元及相关费用支付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景峰医药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峰医药“16景峰01”债券余额为3.88亿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兑付0.33亿元。景峰医药计划通过出售子公司股权、收取前期股权转让款和出售部分固定资产取得资金以兑付到期债券。截至审计报告日,景峰医药尚未就子公司股权出售交易和固定资产出售交易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签订正式协议,因此,无法就上述债券兑付计划的可执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景峰医药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将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前述下调级别主要基于:2021年发行人收入规模进一步下滑,经营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

财务杠杆率大幅攀升,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不足,“16景峰01”不断展期,已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股权结构稳定性弱、实际控制人反复变更或对景峰医药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计划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8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公开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021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六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本期债券发行时无担保。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81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50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9年7月2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期限由原《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变更为“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16景峰01”应于2021年10月27日兑付本金387,683,200.00元和利息29,076,240.00元。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

发行人于2022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20,004,453.12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4.84元;发行人于2022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1月13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10,002,226.5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2.26元;发行人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4月22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3,023,928.9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1.48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6景峰01”的债券余额为3.5465亿元。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评级主要关注的事项为:受产品销售量价下降、已售产品销售退回及资产出售影响,销售收入持续大幅下滑,叠加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公司盈利能力处于较弱水平;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财务杠杆率大幅攀升;经营获现和偿债能力显著弱化,面临很大短期偿债压力;新产品研发具有不确定性。

2021年8月17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评级认为,叶湘武所持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且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对公司后续备用流动性的支持减弱。同时公司账面货币资金较少,资金较为紧张,面临很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此外,公司计划通过处置资产进行“16景峰01”的偿还,但目前资产处置进展较慢。

2021年9月29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评级认为,“16景峰01”临近到期日,公司子公司借款以及本部对子公司担保已逾期,资产处置进展较慢且转让款到位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短期偿债压力很大。

2021年10月26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评级认为,“16景峰01”展期表明公司目前资金紧张,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尚未落实,短期偿债压力很大,如无法妥善解决,后续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2022年6月29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的主体信用调降至CCC,将主体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CC,将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评级认为,2021年发行人收入规模进一步下滑,经营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财务杠杆率大幅攀升,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不足,“16景峰01”不断展期,已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股权结构稳定性弱、实际控制人反复变更或对景峰医药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21年度,发行人的证券事务代表为陈敏,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 发行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A,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A,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2021年8月17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调降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2021年9月29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调降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2021年10月26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调降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2022年6月29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调降至CCC,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CC,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摩根士丹利证券就发行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的事项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8月20日、9月30日、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 公司债券发生展期以及债券增信机制发生变化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16景峰01”应于2021年10月27日兑付本金387,683,200.00元和利息29,076,240.00元。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

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81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发行人于2022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50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16景峰01”展期以及增信机制发生变化的事项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三、 发行人发生重大减值损失

发行人于2022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发生损失的公告》,景峰医药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376.89万元。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景峰医药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事项于2022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四、 发行人股东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发行人于2022年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1年10月12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洲裕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洲裕能源受让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景峰医药部分股份,同时叶湘武先生不可撤销地将其所持景峰医药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洲裕能源。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给洲裕能源的43,988,718股股票已于2022年3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122,97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同时,本次交易过户之日起叶湘武先生本人直接持有的剩余股份(120,847,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所对应之表决权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年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洲裕能源直接持有公司43,988,718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公司120,847,48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洲裕能源在景峰医药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64,836,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4%,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洲裕能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湘武先生变更为徐欢霞女士。发行人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洲裕能源需于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65,000,000元支付至叶湘武先生指定的账户,叶湘武先生配合洲裕能源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相关事宜。截止前述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仅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洲裕能源支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股权过户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应支付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及时支付;股权过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应向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司债,亦未及时支付。交易双方约定,公司在股权过户后拟召开改组董事会,董事改组事项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向叶湘武先生支付4,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五个工作日,洲裕能源向公司提供第二笔借款5,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募债。以上暂未实施。

发行人于2022年6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等事项的<告知函>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6月10日,景峰医药收到叶湘武通知,股权转让方叶湘武、叶高静、叶湘伦就洲裕能源未能如期支付股份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洲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等相关事宜向洲裕能源发出律师函。截止前述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尚未收到洲裕能源的回复。景峰医药大股东叶湘武决定解除与洲裕能源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于2022年6月10日向洲裕能源送达了关于解除与洲裕能源之间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律师函,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自送达之日正式解除。表决权委托解除后,叶湘武原通过表决权委托减少的公司120,847,4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恢复增加。叶湘武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景峰医药股东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事项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4月27日、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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