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独立董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