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19年对外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9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第六章 本次债券增信机制 ...... 10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1

第九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2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3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14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16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三、债券简称代码:16景峰01,代码112468.SZ。

四、发行主体: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8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3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3.78%。

(二)起息日、付息日

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八、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十、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所约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于2018年6月2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Hunan Jingf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叶湘武注册资本:879,774,351元注册地址:湖南省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天岳大道4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邮政编码:20012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景峰医药股票代码:00090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医药健康产业的企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并涉足医药投资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实现营业收入258,569.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0.08%;实现营业利润25,493.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81.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5.26%。具体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58,569.69100.00%258,365.23100.00%0.08%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行业
制药248,951.7996.28%249,733.5296.66%-0.31%
医疗服务9,226.203.57%8,284.433.21%11.37%
其他391.700.15%347.290.13%12.79%
分产品
注射剂178,818.9669.16%192,052.9274.33%-6.89%
固体制剂34,408.5013.31%30,812.0411.93%11.67%
原料药21,832.198.44%18,221.597.05%19.81%
其他23,510.059.09%17,278.686.69%36.06%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52.27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7.36%;总负债为23.65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4.24%;净资产为28.62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0.08%。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计522,711.34486,876.437.36%
其中:流动资产259,036.41258,155.280.34%
非流动资产263,674.94228,721.1415.28%
负债合计236,503.53226,886.264.24%
其中:流动负债138,309.26104,742.5132.05%
非流动负债98,194.27122,143.76-1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286,207.82259,990.1610.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8,366.53237,846.914.42%
少数股东权益37,841.2922,143.2570.8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258,569.69258,365.230.08%
营业利润25,493.4425,810.58-1.23%
利润总额24,376.1324,984.90-2.44%
净利润19,853.6118,521.697.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81.2716,208.5615.2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加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93.7815,165.04131.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73.62-60,505.70-66.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56.98-27,494.78-59.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210.6647,212.548.47%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9年2月19日,发行人无未结清和已结清的不良贷款记录,过往债务履约情况良好。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截至2018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87倍和1.61倍,较年初均大幅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所致;从 长期偿债指标看,2018年公司EBITDA为4.33亿元,较年初基本持平,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5.12,较年初增加10.58%,EBITDA对债务本息的保障程度有所提升。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9.364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9.1649亿元。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增减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4.334.34-0.09%
流动比率(倍)1.872.46-59.18%
速动比率(倍)1.612.20-59.07%
资产负债率(%)45.2546.60-1.35%
EBITDA全部债务比0.240.24-0.19%
利息保障倍数(倍)3.883.675.7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5.124.6310.5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来源于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计划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8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公开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程序符合公司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披露要求。截至2018年末,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0.05万元。

第六章 本次债券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担保,且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7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7日。

发行人已于2018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并按期完成了本次债券2018年利息的偿付。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根据2019年6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699号)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的证券事务代表为陈敏,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三、 发行人未发生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 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的情况。

五、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累计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情况。

六、 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七、 发行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八、 发行人未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

九、 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未无

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未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十、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一、 发行人未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的情况。

十二、 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根据2019年6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699号)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及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十三、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其他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经查阅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其他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无。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