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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关于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1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0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根据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及人民币汇率变动相关的

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新币、韩币、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交易规模:

根据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金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

3、交易期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入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部分需按照与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估范围在3%-12%。

四、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控制措施: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

2、公司制定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风控法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的合约为正规外汇市场合约,仅允许通过银行或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参与伦敦外汇市场合约的交易,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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