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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凌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衔接的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执行会计收入准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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