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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凌: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东凌国际”变更为“*ST东凌”,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公司调整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 0931号)。另外,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56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07,087,348.60元。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董事会经过决议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或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东凌”变更为“东凌国际”,证券代码仍为0008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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