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