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10月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现将公司2021年1-10月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电量情况。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318.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2%。其中水力发电量完成12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火力发电量173.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8%;风电及光伏等新能源发电20.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6%。
二、天然气销售情况。公司所属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天然气销售量19.40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5.81%。
三、煤炭销售情况。公司所属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煤炭销售量169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43.00%。
四、蒸汽销售情况。公司所属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完成蒸汽销售量5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3.81%。
上述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系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提醒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业绩,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