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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2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 年 10 月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国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博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8,618,121,597.99               7,384,925,763.62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96,959,003.75               2,903,174,212.70                        -0.2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3,563,621.92                     38.52%          800,637,190.39               3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98,419.66                   38.53%           42,342,532.86               18.0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162,482.62                   44.06%           41,562,756.94               19.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6,053,524.46              -39.4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99                  39.44%                  0.0395               18.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99                  39.44%                  0.0395               1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增加 0.14 个百分点                        1.45%     增加 0.33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08.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3,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7,115.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3,801.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29.31
合计                                                                             779,775.92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2,09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华联集团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58%          317,033,254                  0     质押       312,479,513
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中商华通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11%          119,122,897                  0     质押       119,122,896
贸有限公司
天平汽车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        其   他          6.85%           73,440,000
有资金
国君资管-兴业
-君享融通一号
                      其   他          4.95%           53,062,000
限额特定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长信基金公司-
工行-五矿信托.
                      其   他          4.94%           53,000,000
长信南方集合资
金信托合同
正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   他          3.77%           40,452,040
能保险产品
北京世纪国光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           31,459,126
贸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
                    国有法人           1.13%           12,088,061
任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公
                      其   他          0.57%            6,064,381
司-兴业-白新亮
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塔晶华
                      其   他          0.19%            2,083,685
南虎一号集合资
金信托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7,033,254                   人民币普通股          317,033,254
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                         119,122,897                   人民币普通股          119,122,897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73,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440,000
有资金
国君资管-兴业-君享融通一号
                                                  53,0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62,000
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信基金公司-工行-五矿信托.
                                                  5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00,000
长信南方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40,452,040                   人民币普通股           40,452,040
能保险产品
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                          31,459,126                   人民币普通股           31,459,126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088,061                   人民币普通股           12,088,061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白新亮                      6,064,381                    人民币普通股            6,064,381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塔晶华
                                                  2,083,685                    人民币普通股            2,083,685
南虎一号集合资金信托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说明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1,288,995,212.38       506,039,307.18          154.72% 主要为发行定向融资工具,货币资金增加
      应收账款              89,798,016.64        49,674,092.46           80.77% 主要系新开业门店租金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7,805,807.64        89,223,505.66          -68.84% 主要系报告期内将其他应收款转入其他在建
                                                                                  项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0      15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1.5亿委托贷款到期收回
    投资性房地产         2,268,867,480.53      1,664,983,210.01          36.27% 主要系合肥达兴源及龙天陆项目投入使用,由
                                                                                  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2,488,906.84       119,865,347.97           43.90% 主要系新项目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59,013.15         6,553,693.83           38.23% 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800,637,190.39       592,896,886.55           35.04% 主要系公司门店增加及咨询管理费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             389,807,314.52       276,795,507.84           40.83% 主要系报告期内门店增加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             152,046,989.21       101,550,786.00           49.73% 主要系报告期贷款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
    资产减值损失             1,330,053.35            -37,495.40       -3647.24%
                                                                                  备增加,相应的资产减值增加
     营业外支出                150,853.38            23,037.71          554.81% 主要系门店支付商户撤场的赔偿等事项
     所得税费用             10,012,670.82         3,826,833.69          161.64% 主要系母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增加,租赁项目支付的房
                       156,053,524.46        257,852,561.02          -39.48%
流量净额                                                                          租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88,857,326.32        -304,768,945.88         126.03%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13,910,123.06       402,715,314.65          226.26%      本期发行24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主要系报告期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81,106,321.20        355,798,929.79          119.54%
增加额                                                                            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该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为 2.71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071,962,92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48,238,331.81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截至目前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17,977 万股(含
    117,977 万股);发行底价调整为 2.67 元/股,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62
    元/股)。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3 年 10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无条件
                                                     2013 年 10 月 17 日                       http://www.szse.cn/
    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
    请。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鸿炬实业承诺不
                             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其
                             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
                             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上市公
                             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
                             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
                             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
                             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
                                                                                            以上承诺持续     以上承诺均正
收购报告书或权 鸿炬实业 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2)关 2012 年 12 月
                                                                                            有效             常履行
益变动报告书中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鸿炬实业承诺将
所作承诺                     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
                             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本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
                             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
                             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
                             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3)关于保证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承诺:鸿炬实业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上
                             市公司均保持独立。
                  鸿炬集团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鸿炬集团承诺不                      以上承诺持续     以上承诺均正
                                                                           2012 年 12 月
                             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对本公司其他                     有效             常履行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
         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如上市公司认
         定本公司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
         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
         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
         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
         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
         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2)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鸿炬集团承诺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
         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
         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
         业务往来或交易。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海南文促会承诺
         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本会将对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
         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会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上市公司
         认定本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
         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会将在上市
         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
         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
海南文促 则本会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以上承诺持续   以上承诺均正
                                                       2012 年 12 月
会       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                    有效           常履行
         转让给上市公司;(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海南文促会承诺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本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
         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
         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
         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华联集团关于避免与华联股份同业竞争的承
                            诺:华联集团出具《关于避免与北京华联商厦股
                            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作为公司股
                            东的期间保证其自身及附属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2)华联集团关于规
                            范与华联股份关联交易的承诺:华联集团出具了
                            《相关关联交易安排的承诺函》,承诺将尽量减少
                            并规范与华联股份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遵循公允、
                            公平、公开的原则下通过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加以严格规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华联
                            集团关于与华联股份\"五分开\"的承诺:华联集团已
                            经签署了《保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华联集团确认,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华联集团及关联方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和
                            业务方面与公司均保持独立;(4)华联集团关于
                            承担办理相关房产证费用的承诺:华联集团承诺,
                                                                                            上述承诺中的
                            将负责协助合肥信联公司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                                         上述承诺中的
                                                                                            (4)(5)(6)_(8)(9)
资产重组时所作              证》,协助合肥达兴源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4)(5)(6)_(8)(9)
                 华联集团                                                   2009 年 07 月   已经到期外,其
承诺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                                       已经完成,其余
                                                                                            余承诺持续有
                            证》,并承担取得上述权属证明的有关费用;(5)                                      承诺正常履行
                                                                                            效
                            华联集团关于江苏公司债务剥离兜底的承诺:华
                            联集团承诺,对于华联集团与江苏公司之间签署
                            的《资产及债务买卖合同》中约定转移的
                            7,731,069.47 元债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实施完成后,凡未向江苏公司出具债务转移
                            同意函的债权人若向江苏公司主张权利,华联集
                            团核实后将直接给付,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民事
                            责任与相关费用,并放弃向江苏公司追索的权利;
                            (6)华联集团关于对五家公司连续三年进行减值
                            测试的承诺: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权利益,华联
                            集团承诺于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每年年末对五家公
                            司的投资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价值做出减值测
                            试,如果发生减值,则华联集团予以现金补偿;(7)
                            华联集团关于保证不干涉下属两家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华联集团将同时
                            成为公司和华联综超的实际控股股东,华联股份
                            和华联综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华联集团
                            承诺将不干预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之间的关联交
                            易等经营活动,促使公司和华联综超各自保持独
                            立性;(8)华联集团关于北京姚家园项目的承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在公司前次重组中,华联集团曾承诺在\"北京
                          姚家园项目\"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将
                          项目公司优先转让给华联股份。目前该项目尚未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华联集团在本次重组中
                          承诺在\"北京姚家园项目\"之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土
                          地使用证后,将项目公司优先转让给华联股份;
                          (9)华联集团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华联集团承
                          诺,自新增股份上市日(即 2009 年 7 月 15 日)
                          起 36 个月内,华联集团不转让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1)华联集团关于避免与华联股份同业竞争的承
                          诺: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筹备期间,华联集团再
                          次出具《关于避免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作为公司股东的期间保
                          证其自身及附属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竞争的业务;(2)华联集团关于保证不干涉下
                          属两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华联集团于
                          2009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保证不干涉下属两
                          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华联集团承诺在                                      上述承诺除(3)
首次公开发行或                                                                             上述承诺除(3)
                          成为公司和华联综超的实际控股股东期间,将不                                        已履行完成外,
再融资时所作承 华联集团                                                    2010 年 12 月   外,其余承诺持
                          干预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之间的关联交易等经营                                        其余承诺正常
诺                                                                                         续有效
                          活动,促使公司和华联综超各自保持独立性;(3)                                     履行
                          华联集团关于股份托管的承诺:基于华联集团出
                          具的《关于避免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华联集团与公司签署《股权托
                          管协议》,将华联集团持有的万贸置业 60%股权委
                          托给发行人管理,并于 2009 年 7 月 28 日、2010
                          年 5 月 31 日向发行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承诺函》
                          及《承诺函》,承诺将北京万贸 60%股权转让给公
                          司。公司已办完万贸置业股权的过户手续,2011
                          年报表并入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期初持                       期末持
证券                        最初投资成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数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比例                       股比例                                              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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