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安排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决策合规,风险可控,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披露,我们对此表示同意。
二、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1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 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公司《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澄清 | 孙光国 | 黄晓延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