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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证券代码:000881证券简称:中广核技公告编号:2021-03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518,834,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13,369,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64,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88,511,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6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83,047,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64,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80%。

3、公司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独立董事刘澄清、孙光国和黄晓延及监事王暾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幸黄华、陈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5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任力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2.00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680,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反对1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57,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1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刘阳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议案3.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760,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33%;反对52,073,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37,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673%;反对52,073,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8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3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1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4%;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3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1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4%;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已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6.00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3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1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4%;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3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1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4%;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2021年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5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75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718,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6,115,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95,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02%;反对6,115,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3,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所持430,322,646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姓名:幸黄华、陈烨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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