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核技术”)通知,获悉中广核核技术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中广核核技术提请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俊尔”,为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之一)原少数股东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科创”)、包秀杰、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云杉”)、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科荣”)关于补偿19,408,951股上市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裁决书,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广核核技术与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签署的《资产重组之利润保障协议》、承诺函及相关合同约定,中广核俊尔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应履行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返还分红款项等相关义务。
因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未履行上述义务,中广核核技术已代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向上市公司补偿了相应股份。中广核核技术据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提请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补偿中广核核技术代偿的2017年度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9,149,073股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2019年12月3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包秀杰、上海云杉、苏州科荣向中广核核技术补偿已为其代偿的股份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补偿的股份数量分别为6,344,787股、1,042,994股、391,170股、217,338股、695,330股、457,454股,合计9,149,073股。本裁决正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2020年3月11日中广核核技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再次提起仲裁申请,提请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补偿中广核核技术代偿的2018年度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19,408,951股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2020年8月4日,北京仲裁委员裁决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包秀杰、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广核核技术补偿已为其代偿的股份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偿还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3,459,909股、2,212,621股、829,832股、461,061股、1,475,080股、970,448股,合计19,408,951股。目前本裁决正在执行中。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广核核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389,834,231股A股股票,约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2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广核核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394,110,942股A股股票,约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69%。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裁决过户数量 (2017年) | 裁决过户数量 (2018年)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一致行动人 | 中广核核技术 | 229,353,948 | 24.26% | 9,149,073 | 19,408,951 | 257,911,972 | 27.28% |
陈晓敏 | 62,423,759 | 6.60% | -6,344,787 | -13,459,909 | 42,619,063 | 4.51% | |
黄志杰 | 10,261,590 | 1.09% | -1,042,994 | -2,212,621 | 7,005,975 | 0.74% | |
温州科创 | 3,848,555 | 0.41% | -391,170 | -829,832 | 2,627,553 | 0.28% | |
其他一致行动人 | 83,946,379 | 8.88% | 0 | 0 | 83,946,379 | 8.88% | |
小计 | 389,834,231 | 41.23% | 1,370,122 | 2,906,589 | 394,110,942 | 41.69% |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