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监事姜建国先生因个人事务不能参与表决而委托监事刘传峰先生代为表决,实际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传峰先生召集。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大新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船舶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