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135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线上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线上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534,891,5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84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76,054,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7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追加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4,588,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35%;反对10,303,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51,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527%;反对10,303,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7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633,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62%;反对48,257,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3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96,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482%;反对48,257,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451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627,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60%;反对48,263,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3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90,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403%;反对48,263,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458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7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反对1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08,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9%;反对14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9%;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作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06,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57%;反对1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93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06,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057%;反对1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93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志鹏,王宸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