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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47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坚定推进养猪战略落地实施,保证公司养猪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时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案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和调整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具体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届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5、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6、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7、赎回选择权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8、偿付顺序

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9、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

本次债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1、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13、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14、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

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5、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16、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公司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可续期债券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可续期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三、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构成及各期限品种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和调整方式、担保事项、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是否递延支付利息及其相关内容、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及各期发行规模、回售或赎回条款设计、偿付顺序、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交易流通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承销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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