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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类REITs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其所属子公司“镇赉华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谢家塆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市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持有的“镇赉黑鱼泡风电项目、天阜光伏项目、临泽光伏项目、天门胡市风电项目、莱州土山镇光伏项目、万年光伏项目、淮南潘阳光伏项目”作为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

2.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类REITs融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融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融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要素

1.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参考底层项目估值、交易所审批和投资者意见,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基础资产:项目公司股权以及股东借款等债权,具体以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基础资产具体类型;

4.产品期限:预计18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5.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6.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增资义务人、优先收购权人、运营管理机构,具体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7.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三、专项计划的相关安排

1.吉电股份拟接受专项计划管理人以及项目公司的委托,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为标的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届时签订的《运营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

2.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吉电股份还将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参与专项计划:

(1)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将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以构建标的债权;

(2)吉电股份及所属企业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项目公司99.99%股权、向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项目公司0.01%股权;

(3)吉电股份将持有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约定提供相关增信安排;

(4)吉电股份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对优先级资产证券持有人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持有的项目公司标的股权与标的债权、以及项目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等享有优先收购权。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发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和决定专项计划交易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协议文件;

2. 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产品期限、募集规模、挂牌交易场所以及其他发行安排等;

3. 根据专项计划的发行需要确定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聘请评级机构、评估师、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4. 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5.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同意后实施,专项计划交易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认可的方案为准。公司类REITs业务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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