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
4、参与表决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各方同比例减资,其中公司减资
金额24,500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70)。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