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1-024)。
(二)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8,686,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5)。
(三)审议《关于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总投资47,451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注册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公告》(2021-026)。
(四)审议《关于成立吉电能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能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业华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吉电能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吉电股份按持股比例60%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吉电能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27)。
(五)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纲要》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纲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纲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