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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关于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

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该项目工程总投资47,451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100MW,项目公司为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卧凤沟乡,场址距阜新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5公里,场址为微丘地貌,地势平缓,交通便利。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15800万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为1482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总投资47,451万元,运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3637元/千瓦时(含税),测算全投资收益率(税后)6.8%,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18%,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阜新区域光照资源较好,有利于开拓公司在阜新地区的新能源产业布局,为后续项目开发打下基础,对区域布局具有推进作用。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可能存在弃光限电的风险。

保障措施:

(1)本项目已充分考虑辽宁地区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费因素(电力调峰可有效降低弃光情况的发生),测算效益时在平价基础上减少

0.0112元/千瓦时,提高了项目抵御弃光风险的能力。

(2)本项目属于平价上网项目,根据国家新能源发电政策,将

优先保障扶贫及平价上网项目的消纳。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辽宁阜新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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