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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22.41亿元,负债总额315.70亿元,所有者权益106.71亿元,资产负债率74.7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4.54亿元,营业成本65.47亿元,毛利率22.56%;税金及附加

0.8亿元;管理费用1.03亿元;财务费用13.0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

0.74亿元;其他收益0.76亿元;投资收益-0.22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49亿元;利润总额5.09亿元,实现净利润4.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8亿元。

按总股本2,146,313,980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0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5元。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401,928,449.06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650,375.29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5元。

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534,574,289.98元,本期增加104,163,120.50元,主要系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2019年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30,411,169.4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008)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09)。

(六)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0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189,9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88,186万元(新能源项目10个);并购计划投资72,082万元(光伏项目2个);技术改造25,742万元(火电投资计划火电投资计划20,244万元,新能源投资计划5,252万元,协调产业投资计划24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3,928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融资计划议案》,2020年拟计划融资金额339.77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公告》(2020-019)

(八)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1)

(九)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核报告2019年

度》(信会师报字[2020]第ZG24112号)。

(十)关于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12)

(十一)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40亿元的保理等金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

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13)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高平先生、周博潇先生、何宏伟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4.关于拟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5.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

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牛国君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1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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