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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于

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陆续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三个文件,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19年4月30日。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变更原因: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3.债务重组。

(1)变更原因:财政部 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 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上半年未发生该项业务,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上半年未发生该项业务,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部分会计准则及新规定的要求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规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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