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审慎查验,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并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该风险评估说明反映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刘毅勇先生、才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聘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景利先生、于莹女士和王义军先生的独立性符合要求,无《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事项。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立的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分立,未违背双方设立甘

肃吉能的合作意向;分立后,临泽光伏项目的全部权属归甘肃吉能所有,高台光伏项目的全部权属由新设公司张掖吉能所有,分立后的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资产按照基准日财务报表以及协议分割。公司本次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对甘肃吉能进行分立,优化股权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1.公司更换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3.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也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部分会计准则及新规定的要求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新准则和新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准则和新规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景利 于 莹 王义军

签字: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