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 裕A、张 裕B 公告编号:定摘2020-0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洪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建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翠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00,586,544 | 1,667,424,758 | -51.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3,129,459 | 456,381,471 | -4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5,980,141 | 450,709,661 | -49.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7,099,945 | 294,678,342 | -139.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67 | -49.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67 | -49.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4.75% | -2.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447,791,010 | 13,647,932,568 | -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534,302,179 | 10,308,910,198 | 2.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01,74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7,44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1,8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58 | |
合计 | 7,149,3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626户,其中A股26,635户,B股18,991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40% | 345,473,856 | |||||
GAOLING FUND,L.P. | 境外法人 | 3.08% | 21,090,219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5% | 15,440,794 | |||||
BBH BOS S/A FIDELITY FD - CHINA FOCUS FD | 境外法人 | 2.22% | 15,241,826 | |||||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0% | 8,239,33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5% | 7,166,916 | |||||
FIDELITY PURITAN TRUST: FIDELITY SERIES INTRINSIC OPPORTUNITIES FUND | 境外法人 | 0.93% | 6,350,762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境外法人 | 0.70% | 4,805,75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69% | 4,761,200 |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境外法人 | 0.56% | 3,815,58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345,473,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473,856 |
GAOLING FUND,L.P. | 21,090,21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1,090,219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440,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40,794 |
BBH BOS S/A FIDELITY FD - CHINA FOCUS FD | 15,241,826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5,241,826 |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8,239,33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8,239,33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166,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6,916 |
FIDELITY PURITAN TRUST: FIDELITY SERIES INTRINSIC OPPORTUNITIES FUND | 6,350,76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6,350,762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4,805,756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805,756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7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1,200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3,815,58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815,58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与9位流通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关系不详。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购货款项被确认为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所致;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27.74%,主要是应付广告费和应付投资项目工程款下降所致。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27.74%,主要是应付广告费和应付投资项目工程款下降所致。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总收入下降51.99%,营业收入下降51.99%,净利润下降48.7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49.6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下降28.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39.74%,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总成本和营业成本分别下降53%和50.70%,主要是销量下降所致;销售费用下降68.5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公司营销活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上升193.12%,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银行借款贴息,而本报告期没有该项贴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解决同业竞争 | 非同业竞争 | 1997年05月18日 | 无限期 | 一直在履行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明确商标使用费用途 | 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每年由本公司支付给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张裕等商标使用费由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 | 1997年05月18日 | 1997年5月18日至2019年4月4日 | 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收取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除2013年至2017年,未严格履行承诺外,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一直在履行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 补偿未履行的承诺 | 将此前未按承诺用于张裕商标和产品宣传的231,768,615元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 | 2019年04月04日 | 2019年4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一直在履行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张裕集团承诺每年由本公司支付给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由张裕集团主要用于宣传本商标和本合同产品。但上述“主要”二字不是明确的数字,在执行过程由于理解不一致,容易产生分歧,导致合同执行出现问题。 张裕集团2013年至2017年共收取商标使用费420,883,902元,其中51%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为214,650,790元,已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为50,025,181元,差额164,625,609元;2018年和2019年已收取2017年和2018年商标使用费155,623,907元,其中51%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为79,368,193元,已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为12,225,187元,差额67,143,006元。2013年至今,张裕集团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231,768,615元。张裕集团承诺:将上述差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 若张裕集团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督促张裕集团履行承诺,并要求其采取向银行借款、变卖资产及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履行承诺。 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已用2019年应付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人民币38,094,295元抵顶上述差额,至报告期末还可用于低顶本公司应付张裕集团商标使用费的余额为人民币193,674,320元。 其他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公告》。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