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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序号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届次审议议案
12021-3-19现场方式八届六次监事会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补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12.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22021-4-9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1-4-23现场方式八届七次监事会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2021-8-20现场方式八届八次监事会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属新能源板块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
52021-10-11现场方式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62021-10-22现场方式八届九次监事会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1-12-15通讯方式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1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五)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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