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开展资金池业务并加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资金池管理平台,资金池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资金计划编制和控制,资金归集和下拨,资金计息,资金监控和资金类报表分析。公司拟有限参与资金池相关业务,拟在中国铝业指定
结算银行分别开立独立的银行收入及支出账户,收入户用于还款资金归集,支出户用于中国铝业资金下拨,在资金池下进行资金的融通业务,日收支发生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成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