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暨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赵静女士、赵彦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审议每位候选人提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3年,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同时担任宁夏银行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笔借款由公司为银仪风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3年。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次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李宗义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长山头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全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意见: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