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红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9,440,247,262.39 | 9,750,298,256.17 | 9,750,298,256.17 | -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21,101,883.02 | 2,597,730,284.76 | 2,597,730,284.76 | 0.90%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17,913,461.56 | 18.00% | 985,520,520.33 | 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37,450.56 | -200.79% | 23,371,598.26 | -6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033,224.67 | -184.71% | 27,331,252.68 | -6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80,543,904.08 | -13.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9 | -200.88% | 0.0331 | -68.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9 | -200.88% | 0.0331 | -68.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2% | -1.21% | 0.90% | -1.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993.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19,821.83 |
债务重组损益 | 493,129.9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76,645.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2,574.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5,471.38 | |
合计 | -3,959,654.4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3,24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23% | 284,089,900 | 204,766,10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2% | 2,238,936 | 0 | |||
简裕童 | 境内自然人 | 0.28% | 2,000,000 | 0 | |||
林文威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951,600 | 0 | |||
王林伟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800,000 | 0 | |||
黄翌炜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760,199 | 0 | |||
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福丰盈1号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4% | 1,660,000 | 0 | |||
梁贤生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589,100 | 0 | |||
武盼盼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583,800 | 0 | |||
朱刚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552,7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323,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79,323,79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38,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8,936 |
简裕童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林文威 | 1,95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1,600 |
王林伟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黄翌炜 | 1,760,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0,199 |
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福丰盈1号证券投资基金 | 1,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0,000 |
梁贤生 | 1,5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9,100 |
武盼盼 | 1,58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3,800 |
朱刚 | 1,55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2,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简裕童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股;林文威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951,600股;黄翌炜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60,199股;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福丰盈1号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660,000股;梁贤生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43,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货币资金 | 176,023,715.52 | 292,068,563.82 | -39.73% | 注1 |
应收账款 | 1,428,623,530.84 | 1,092,587,189.40 | 30.76% | 注2 |
预付账款 | 1,992,885.85 | 12,050,668.17 | -83.46% | 注3 |
其他流动资产 | 150,526,922.61 | 218,892,193.80 | -31.23% | 注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307,305.53 | - | 100.00% | 注5 |
应付票据 | 57,367,252.32 | 7,218,509.06 | 694.72% | 注6 |
预收账款 | 1,381,452.19 | 31,134,857.97 | -95.56% | 注7 |
应交税费 | 15,503,457.05 | 50,354,757.02 | -69.21% | 注8 |
其他应付款 | 63,392,950.44 | 249,756,396.59 | -74.62% | 注9 |
长期应付款 | 383,372,233.29 | 140,640,390.64 | 172.59% | 注10 |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39.73%,主要系本报告期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所致。注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30.76%,主要系本报告期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所致。注3:预付账款较年初下降了83.46%,主要系本期所属构件分公司预付款项货到结算所致。注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了31.23%,主要系本期进项税留抵额减少所致。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了100.0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内蒙古银星风电售后租回交易增加所致。注6: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了694.72%,主要系本期结算设备、原材料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所致。注7:预收账款较年初下降了95.56%,主要系预收款项本期确认收入所致。注8: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了69.21%,主要系本期缴纳应缴增值税所致。注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了74.62%,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陕西西夏及陕西丰晟的投资款所致。注10: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172.59%,主要系子公司内蒙古银星风电本期收到融资租赁借款3亿元所致。
(二)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同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营业成本 | 675,362,628.69 | 512,672,841.40 | 31.73% | 注1 |
税金及附加 | 8,190,252.26 | 5,052,389.32 | 62.11% | 注2 |
销售费用 | 9,465,919.35 | 3,832,716.90 | 146.98% | 注3 |
管理费用 | 36,225,318.95 | 26,530,341.39 | 36.54% | 注4 |
研发费用 | 39,020.00 | 59,261.99 | -34.16% | 注5 |
其他收益 | 40,602,928.26 | 14,990,212.69 | 170.86% | 注6 |
投资收益 | 771,507.60 | 6,173,008.46 | -87.50% | 注7 |
资产处置收益 | 65,993.98 | 360,866.05 | -81.71% | 注8 |
营业利润 | 40,299,632.26 | 109,413,664.95 | -63.17% | 注9 |
营业外收入 | 1,697,396.97 | 6,948,418.21 | -75.57% | 注10 |
营业外支出 | 15,351,554.06 | 22,073,777.18 | -30.45% | 注11 |
利润总额 | 26,645,475.17 | 94,288,305.98 | -71.74% | 注12 |
所得税费用 | 4,221,903.68 | 3,053,366.32 | 38.27% | 注13 |
净利润 | 22,423,571.49 | 91,234,939.66 | -75.42% | 注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71,598.26 | 75,327,929.07 | -68.97% | 注15 |
少数股东损益 | -948,026.77 | 15,907,010.59 | -105.96% | 注16 |
注1: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1.73%,主要系本期所属构件分公司销售订单增加,营业成本增加所致。注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62.11%,主要系本期增值税附加税增加所致。注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46.98%,主要系本期所属构件分公司塔筒销售订单增加,运输费增加所致。注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6.54%,主要系本期工资预提增加所致。注5: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4.16%,主要系本期知识产权服务费减少所致。注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70.86%,主要系本期增值税退税返还增加所致。注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7.50%,主要系上期石桥公司股权增加盈利所致。注8: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81.71%,主要系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大所致。注9: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3.17%,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数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注10: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5.57%,主要系上期所属子公司银仪风电收到保险理赔款较大所致。注11: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0.45%,主要系上期停工损失较大所致。注12:利润总额同比减少71.74%,主要原因同注9。注13: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8.27%,主要系本期所属子公司陕西西夏盈利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注14:净利润同比减少75.24%,主要原因同注9。注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8.97%,主要原因同注9。注16: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105.96%,主要系本期控股公司组件亏损增加,净利润减少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同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773,485.66 | 7,878,480.97 | 354.07% | 注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89,095.92 | 18,473,252.61 | 34.19% | 注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398,738.59 | 103,950,110.76 | 74.51% | 注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987,620.68 | 37,724,860.94 | 138.54% | 注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71,099,701.92 | 240,516,880.24 | 54.29% | 注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121,100.00 | 1,142,945.30 | 13297.06% | 注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212,572,700.29 | 51,194,531.24 | 315.23% | 注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572,700.29 | -51,194,531.24 | -315.23% | 注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0 | 128,250,000.00 | 133.92% | 注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900,000,000.00 | 525,250,000.00 | 71.35% | 注1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937,978,601.15 | 719,030,000.00 | 30.45% | 注1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3,420,000.00 | 46.20% | 注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016,052.09 | -451,164,679.02 | 37.05% | 注13 |
注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354.0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返还增加所致。注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4.19%,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单位及个人往来款增加所致。注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4.51%,主要系因塔筒订单增加生产材料投入增加所致。注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38.54%,主要系新能源产业增值税缴纳同比增加所致。注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54.29%,主要原因同注3。注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3297.06%,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陕西西夏及陕西丰晟的投资款所致。注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15.23%,主要原因同注6。注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15.23%,主要原因同注6。注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33.9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内蒙古银星风电本期收到融资租赁借款3亿元所致。
注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71.35%,主要原因同注9。注1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0.45%,主要系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及长贷项目本金增加所致。注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6.20%,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服务费较大所致。注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05%,主要原因同注10、注11。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包括以下两个部分:①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②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由于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方之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宁夏能源股东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及对价,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宁夏能源股东会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 | 2019年06月19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2019年06月19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2019-051) | 2019年07月18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2019-052) | 2019年08月17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2019-066) | 2019年09月16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中铝宁夏能源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铝宁夏能源控制下暂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风电类资产包括: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拟兴建的乌兰哈达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和拟申请的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项目规划;中铝宁夏能源子公司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定边风电场等风力发电项目。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一)中铝宁夏能源已将所持有的银仪风电50%的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公开转让,挂牌日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者,中铝宁夏能源同意于银仪风电2015年度年报披露之日起一年内将中铝宁夏能源所持银仪风电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二)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和白兴庄风电场100MW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未正式申报项目立项文件,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将优先由上市公司作为项目主体申请项目立项并具体建设和经营,如因法律法规限制,上市公司未来无法作为该等项目主体申请立项或实施该等项目或经审议决策后决定不参与该等项目,则中铝宁夏能源将继续推进后续工作。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于该等项目建成且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将该等项目注入上市公司。(三)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定边冯地 | 2015年12月31日 | 承诺正在履行中。一、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股票停牌,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银仪风电50%股权,2017年8月31日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未达到预期,且评估备案工作尚未完成,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继续兑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加快公司在风力发电领域的发展,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1,249.22万元收购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 |
坑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经建成;陕西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二期49.5MW项目的建设工作;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朱庄风电场50MW项目已经核准。中铝宁夏能源同意于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将所持陕西西夏能源股权、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以及陕西丰晟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不排除陕西西夏能源、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二、中铝宁夏能源承诺:“(1)除风电类资产外,中铝宁夏能源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中铝宁夏能源承诺,将尽一切之可能之努力,使中铝宁夏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光伏发电类业务。以此为目的,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未来五年内将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类资产和业务对外出售,以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五年内无法将相关资产和业务卖出,中铝宁夏能源将于一年内以评估值收购上市公司拥有的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相关资产和业务。(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上述尚待转入上市公司或处置的风电类资产和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类资产外,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上市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活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源)持有的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宁夏能源持有的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能源持有的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于2018年9月28日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公司已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之间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根据中铝宁夏能源的承诺,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银星能源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银星能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除中铝宁夏能源外的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银星能源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有权机构对本次银星能源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依其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 | 2014年12月30日 | 2017-12-30 | 除中铝宁夏能源外的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银星能源股票,已于2016年1月8日解除限售,中铝宁夏能源因有关同业竞争承诺未完成,尚未申请解除限售。 |
云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了维护银星能源经营的独立性, 保护银星能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保证做到银星能源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完整。 | 2013年07月25日 |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 原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