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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海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1,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11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111,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888,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6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8月1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自2020年12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11016710954006119,451.04募集资金专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9870000018910.00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19,451.04--

备注:上述余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15,502,327.0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93,281.3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的结算尾款859.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807.56万元,累计利息4,894.7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金投向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调整后计划投入金额(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尚未支付的结算尾款金额(3)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2)+(3)募投资金实际投资额的投资进度(5)=(4)/(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街坊60/1丘项目109,088.89109,088.8992,421.51859.8293,281.3385.51%20,702.35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说明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2、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单位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已履行及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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