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51号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至2021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906,92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06,157,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6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7,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15,2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48,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7,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44,935股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34,935股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44,936股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44,93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5,586股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25,586股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5,587股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5,587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44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34,943股
2.03.候选人:选举杨栋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6,444,94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5,595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25,594股
2.03.候选人:选举杨栋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5,594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06,423,833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06,444,9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14,484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135,583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437,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3%;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858%;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10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437,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3%;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858%;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10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437,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3%;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858%;反对48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10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陈思行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