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电子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邵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4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60
2.回避表决情况:
2015年11月24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农商行”)签订了《河源农商行股权认购协议书(法人)》(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公司以每股2.50元的价格投资认购河源农商行增资发行的法人股共39,999,999股,合计总金额为99,999,997.50元。经历年分红送股,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河源农商行57,031,820股,占河源农商行总股本9.05%的股份,为河源农商行单一最大股东。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出售河源农商行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出售比例不超过河源农商行总股本的1.96%。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待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待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号)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